《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的政策解读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

   一、《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市人防办与市住建委结合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整体工作要求,为促进各区利用地下空间织补城市功能,结合各区对地下空间禁止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准确,担心再利用后反复治理问题,梳理汇总了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中关于地下空间禁止使用的用途,结合当前北京市地下空间实际使用需求,形成了《北京市地下空间空间使用负面清单》。

  先后两次分别向市发改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及16区政府征求意见并充分吸收各单位意见。

  二、《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主要内容的说明

  《负面清单》分为正文、清单表格及说明三部分,涉及住宿、餐饮、教育、卫生、社会工作、文化娱乐、体育、批发业、零售业、居民服务、机动车维修、办公及仓储13大类24小项禁止项目。

  《负面清单》主要用于北京市疏解整治后市属地下空间的再利用工作(指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再利用,已建未用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中央在京单位管理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新建地下空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半地下室、地下室为地面住宅下跃用房(通过套内楼梯相连)及地下成套住宅不包含在《负面清单》的范围内。

  《负面清单》在发布前,按规划使用、有关部门已受理审批的在途项目不适用。地下空间在进行使用前,如遇使用用途变更的情况,需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京民防发【2018】78号)中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因当前利用地下空间作为社区活动空间的需求较大,而社区活动空间的内容、实际使用人与当前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有一定的不一致。基于实际使用需求要求,《负面清单》不禁止社区活动空间的使用。但对经营性儿童、老年人活动场所进行禁止。

  《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征求意见情况

  2018年10月、2019年6月分别两次向市发改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及16区政府征求了意见。

  两轮共收到30份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1、建议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2、建议《负面清单》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2018年版)做好衔接。3、建议对地下空间有明确定义。4、建议按照核心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新城及生态涵养区等分区制定目录。5、建议对禁止功能做进一步细化明确。6、建议增加与规划调整方面的关系。7、建议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2018年版)表述相一致。8、建议修订地下空间中关于儿童、老人及残疾人活动场所的表述。9、建议进一步明确文化、娱乐的定义。10、建议明确是否禁止食品加工、设置冷库、宠物医院、宠物收养、轰趴馆、密室逃脱等使用功能。11、新增部分条款。

  上述反馈意见中意见4、8没有采纳,意见10部分采纳,剩余意见全部采纳并根据有关意见进行了调整。

  意见4不采纳理由:《负面清单》中的所有禁止项目中的禁止依据,除餐饮类以外均是全市范围内的,无特例。餐饮类仅局限于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

  意见8不采纳理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针对儿童、老人及残疾人的活动场所有明确要求。

  意见10没有采纳部分为:是否禁止食品加工、设置冷库、宠物医院、宠物收养等场所。原因为当前无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或政策文件对上述场所或功能有明确禁止在地下空间设置的要求,因此本次《负面清单》暂不对其禁止。实际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够设置,还需满足有关部门的政策要求。

编辑:段丽静